8.總投資形成的資產
建設項目評價中的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之和,各分項按規(guī)定分別形成固定資產原值(用于計算折舊費)、無形資產原值和其他資產原值(用于計算攤銷費),建設期利息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①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構成固定資產原值的費用包括:
工程費用-包括建筑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和安裝工程費;
固定資產其他費用;
預備費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建設期利息;
②無形資產:指企業(yè)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tài)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構成無形資產原值的費用包括技術轉讓費或技術使用費(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和商譽等。
③流動資產:總投資中流動資金與流動負債共同構成流動資產
④其他資產:遞延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按規(guī)定除購置建造固定資產外,所有籌建期間發(fā)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歸集,待開始經營起計入當期損益。
構成其他資產原值費用主要包括生產準備費、開辦費、樣品樣機購置費和農業(yè)開荒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