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20建設工程法人制度
大綱要點:
1z301021 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業(yè)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系
1z301022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轉換考點
一、地位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大多數建設活動的主體(建設單位有可能不是法人)
二、作用
1.法人是建設工程中的基本主體
2.確立了建設領域國有企業(yè)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
1z301023企業(yè)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系-轉換考點
1、項目經理部
概念:施工企業(yè)為完成某項施工任務而設立的組織、由項目經理以及管理人員組成、一次性有彈性的現場生產組織機構。
設立:大中型施工項目應當設立,設立的,企業(yè)應當明確項目經理部的職責、任務和組織形式。
2、項目經理
企業(yè)法人授權在建設工程施工項目上的管理者是企業(yè)內部的崗位職務;“項目經理責任制”必須在企業(yè)制度的制約下運行。
3、項目經理部行為的法律后果由企業(yè)法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