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五:炮制品的質(zhì)量要求及貯藏保管
(一)
炮制品的質(zhì)量要求
1.凈度:根、根莖類、藤木類、葉類、花類、皮類、菌藻類含藥屑、雜質(zhì)類不得超過2%
果實種子全草類,不得超過3% ;動物礦物類不超過2%;樹脂類不超過3%。
2.片型及破碎度(1)片型(2)破碎度
3.色澤:白芍變紅;黃芩發(fā)綠等
4.氣味:檀香的清香氣、阿魏的濁臭氣,醋香或麩皮的焦香等。
5.水分:炮制品的含水量宜7%~13%,蜜制不超過15%,酒、醋、鹽制不超過13%,燙制醋淬不超過10%
6.有毒成分限量指標:一般應(yīng)包括毒副作用成分,重金屬含量、砷鹽含量、農(nóng)藥殘留等。如:制川烏含酯型生物堿不得高于0.15%;含生物堿不少于0.20%。
7.其他:灰分;浸出物;有效成分;有害物質(zhì);衛(wèi)生學檢查;包裝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