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二)大連新世紀進出口有限公司(A類管理企業(yè),采用紙質手冊管理)向大連機場海關申報進口已鞣未縫制500張羊皮(限制類商品,單價為18美元/張),以履行羊皮大衣的出口合同。貨物進口后,交由南京偉達服飾有限公司(B類管理企業(yè),采用紙質手冊管理)加工。合同執(zhí)行期間,因加工企業(yè)生產規(guī)模有限,經與境外訂貨商協(xié)商后更改出口合同,故羊皮耗用數(shù)量減為300張。經批準,剩余的200張羊皮中的185張結轉至另一加工貿易合同項下;15張售予沈陽華億服裝有限公司(C類管理企業(yè))用以生產內銷產品。(外匯牌價:1美元=7元人民幣)
1、該批貨物進口后,交由南京偉達服飾有限公司加工,在海關管理中,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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