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題
2005年3月1日,農民李某承包本集體的耕地,并簽訂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自2005年3月10日開始執(zhí)行,由于農民李某在縣城經(jīng)營一飯店,該承包耕地至2006年10月10日拋荒沒有種植農作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如果農民李某在( )前,仍棄耕拋荒的,原發(fā)包單位可以終止承包合同,收回農民李某承包本集體的耕地。
A.2006年12月11日
B.2007年1月11日
C.2007年2月11日
D.2007年3月11日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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