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政策
增加見義勇為加分
從今年起,在省級或市級運動會或體育競賽上獲獎的學生,中考將不再獲得加分照顧。為了使考試更公平,今年昆明市教育局對中考照顧加分政策進行調整,其中有關省市體育競賽獲獎的加分政策一律取消。另外,增加了對見義勇為人員以及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的照顧加分。
(1)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初中階段獲省級表彰的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加10分;獲市級表彰的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加5分。
(2)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初中階段獲以下獎項(報體育學校專業(yè)的考生除外),并通過市級統(tǒng)一專項測試認定或體育網點生選拔測試的給予加分照顧:
●參加重大國際比賽以及由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全國性體育比賽(奧運項目。全國性體育比賽: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國家體育總局計劃內的錦標賽、冠軍賽)獲前八名或獲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加15分;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加10分。
●對獲得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稱號、參加市級以上政府組織的綜合運動會、城市運動會或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正式體育競賽獲得省級前八名、市級前六名的考生,報考體育網點學校,依據(jù)升學考試成績,結合體育競賽成績,參照網點生選拔測試結果,給予相應的降分錄取照顧。
(3)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和臺灣籍考生照顧10分;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科技獎的僑眷,其子女照顧10分。
(4)烈士子女、獲公安部表彰的一級、二級英模子女照顧20分。駐艱苦邊遠四類以上地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子女照顧20分、駐艱苦邊遠三類地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子女照顧15分、駐艱苦邊遠二類地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子女照顧10分。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現(xiàn)役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榮立個人二等功的現(xiàn)役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照顧5分。
(5)獲省人民政府或國家有關部委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照顧20分;獲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照顧15分;獲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的子女照顧10分。
(6)戶籍在民族自治縣、其他縣(市)區(qū)的民族鄉(xiāng)并在當?shù)爻踔芯妥x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照顧10分。
(7)農業(yè)人口獨生子女,報考本市一級高(完)中的,照顧10分;報考本市一級高(完)中以外的其他高中學校的,照顧20分。
以上各項照顧規(guī)定,其照顧分數(shù)不得累加。昆明市招生考試院辦理加分照顧審核手續(xù)的時間為5月15日~30日。昆明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試院監(jiān)督舉報電話:63102385、6531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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