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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與報關相關的國際貿(mào)易知識
第八節(jié) 索賠、不可抗力和仲裁
在進出****易中買賣雙方經(jīng)常會產(chǎn)生爭議,這些爭議主要是一方或者雙方違約造成的。對于違約造成的損失,違約方對受害方負有賠償?shù)呢熑?。但是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可以免除損害賠償?shù)呢熑?。此外,如果當事人不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爭議,在國際貿(mào)易中常常采用仲裁的方式加以解決。
一、索賠(Claim)
索賠是指買賣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其遭受損失而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要求損害賠償?shù)男袨?。理賠是指一方對于對方提出的索賠進行處理。因此,索賠和理賠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一)索賠依據(jù)和期限
一方當事人提出索賠時,必須要有充分的索賠依據(jù)。索賠依據(jù)包括法律依據(jù)和事實依據(jù)兩個方面。前者是指買賣合同和所適用的法律。后者是指違約的事實、情節(jié)及其書面證明。
索賠期限是指受損害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索賠的期限。按照法律和國際慣例,受損害一方只能在一定的索賠期限內(nèi)提出索賠,否則喪失索賠權。索賠期限有約定與法定之分。約定的索賠期限是指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的索賠期限;法定索賠期限則是指根據(jù)有關法律受損害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shù)钠谙蕖?/p>
(二)救濟的方法
所謂救濟,就是指一個人的合法權利被他人損害時,法律上給予受害方的補償。
《合同公約》規(guī)定的救濟方式主要有損害賠償、解除合同、實際履行三種。
1、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用金錢來補償另一方由于其違約所遭受的損失,在國際貨物買賣中是使用最廣泛的救濟手段。根據(jù)《合同公約》,一方違反合同,只要使另一方蒙受損失,受害方就有權提出損害賠償,而且損害賠償并不因其采取了其他的救濟而喪失。損害賠償?shù)姆秶鷳斉c受損方因?qū)Ψ竭`約而遭受的包括利潤在內(nèi)的損失額相等,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按照他當時已經(jīng)知道或者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對違反合同預料或者理應預料到的可能損失。
2、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免除或者終止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根據(jù)《合同公約》,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jié)果使得另一方當事人蒙受損失,以至于實際上剝奪了他根據(jù)合同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就構成了根本性違約。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構成根本性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一
3、實際履行
實際履行指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他按照合同規(guī)定完整地履行合同義務,而不能用其他的補償手段,如以金錢來替代,同時他還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強制另一方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由于實際履行僅在大陸法國家作為主要的救濟手段,而英美法國家僅僅視其為輔助的手段,《合同公約》僅僅有限度地接受了這一手段,如《合同公約》規(guī)定,當賣方交貨與合同不符時,在一定條件下買方方可要求賣方修補或者交付替代物。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的救濟方式,如賣方交貨不符,買方可以要求降低價款。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在一方違約后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金額,即違約金。
二、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一)不可抗力的含義
不可抗力是指買賣合同簽訂后,不是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失或故意,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對其發(fā)生和后果無法控制、無法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洪水、暴風、干旱、大雪、地震等人類無法控制的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災害;另一種是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zhàn)爭、罷工、政府封鎖禁運等。但不能錯誤地認為,所有的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都屬于不可抗力。對于不可抗力的認定必須慎重,并與諸如商品價格波動、匯率變化等正常的貿(mào)易風險嚴格區(qū)別開來。由于各國對不可抗力具體包括哪些事件有不同的解釋,因此,最好在合同中訂立不可抗力條款,并就其范圍作出具體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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