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了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ǘ?nbsp; 排除妨礙;
?。ㄈ?nbsp; 消除危險;
?。ㄋ模?nbsp; 返還財產(chǎn);
(五) 恢復原狀;
?。?nbsp; 修理、重作、更換;
?。ㄆ撸?nbsp; 賠償損失;
?。ò耍?nbsp; 支付違約金;
(九)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ㄊ?nbsp; 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guī)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jié)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處以罰款、拘留。
[相關(guān)新聞] 2009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民事責任講義
更多2009年成人高考信息請訪問:成人高考網(wǎng) 成人高考網(wǎng)校 成人高考論壇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