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tǒng)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專題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征稅范圍
(一)一般規(guī)定: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
(二)具體規(guī)定:
1.征收范圍的特殊項目
2.特殊行為
(1)視同銷售行為。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縣(市)以外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投出去了)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分出去了)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送出去了)
知識點鏈接:企業(yè)所得稅中視同銷售行為的認定:
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
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按規(guī)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
(1)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
(1)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
說明:1.區(qū)分的關鍵看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是否發(fā)生改變; |
經營行為 |
稅務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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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行為 |
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 |
均交增值稅。依納稅人的核算情況選擇稅率: |
兼營非應稅勞務 |
依納稅人的核算情況,判斷如何交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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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銷售行為: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又涉及營業(yè)稅,二者有從屬關系。 |
依納稅人的營業(yè)主業(yè)判斷交哪種稅: |
知識點鏈接: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提供建筑業(yè)勞務的征稅問題
納稅人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方式,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yè)勞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稅,提供建筑業(yè)勞務收入征收營業(yè)稅:(混合銷售行為的兼營化處理)
(l)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筑業(yè)施工( 安裝)資質;
(2)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注明建筑業(yè)勞務價款。
自產貨物的范圍。規(guī)定所稱自產貨物是指:①金屬結構件,包括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②鋁合金門窗;③玻璃幕墻;④機器設備、電子通信設備;⑤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自產貨物。
(三)其他特殊規(guī)定
1.《條例》規(guī)定的免稅項目: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yè)產品。
2.財政部、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征免稅項目。
(1)融資租賃業(yè)務:看主體-----看所有權。
(2)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看收取的時間。
(3)受托開發(fā)軟件產品:看著作權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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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