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案件
(1)一般情形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機關為被告。
(2)特殊情形
①經上級批準、由下級決定的被告的確定。行政許可依法須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當事人對批準或者不批準行為不服一并提起訴訟的,以上級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
②下級初審、上級決定的被告的確定。行政許可依法須經下級行政機關或者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初步審查并上報,當事人對不予初步審查或者不予上報不服提起訴訟的,以下級行政機關或者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為被告。
③統(tǒng)一辦理行政許可的被告的確定。統(tǒng)一辦理行政許可的,當事人對行政許可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以對當事人作出具有實質影響的不利行為的機關為被告。
【知識點跟練】
1.張某因亂貼小廣告被甲縣派出所罰款200元,張某不服,向縣人民政府和縣公安局同時申請行政復議,但兩機關超過復議期限后均未作出任何決定。張某遂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甲縣派出所作出的罰款決定。則本案的被告是( )。
A.甲縣派出所
B.甲縣公安局
C.甲縣人民政府
D.甲縣公安局和甲縣人民政府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被告資格的確定。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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