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單證員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一、海運提單的內容與制作:
1. 托運人(Shipper)
—— 托運人即委托運輸的人,在進出口貿易中通常就是出口人。
本欄目填寫出口人的名稱和地址。
一般為信用證的受益人、合同的賣方,也可以是第三方。
補充:什么是“第三者提單”?
所謂“第三者提單”(Third Party B/L)是指以出口人或信用證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作為托運人的提單。第三者名義即中性名義,因此第三者提單有時也叫中性提單。
根據《UCP600》的規(guī)定,除非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銀行將接受表明以信用證受益人以外的一方為托運人的運輸單據。但是如果信用證中規(guī)定“THIRD PARTY TRANSPORT DOCUMENTS NOT ACCEPTABLE”,則提單的托運人只能是受益人。
2. 收貨人(Consignee)
—— 即提單的抬頭人,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記名抬頭——直接填寫收貨人名稱和地址。如“To ABC Co.”
◆不記名抬頭——填“To Bearer”。
◆指示抬頭——按L/C規(guī)定填寫,如“To order ”、“To order of ×××”。填寫“To order ”、“To order of Shipper”兩種情況都是托運人指示提單。如果填寫“To order of ×××”,則稱為記名指示提單,記名指示人可以是銀行,也可以是貿易商。
例1:來證規(guī)定“…made out to order and endorsed to ABC Bank…”.則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提單背面由托運人作記名背書:Deliver to ABC Bank
For DNO Co.
***
(托運人簽章)
例2:來證規(guī)定:“…made out to our order and endorsed in blank…”(y設開證行為ABC Bank)則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of ABC Bank
提單背面由ABC銀行作空白背書,即ABC銀行簽章即可。
◆提單的抬頭決定了海運提單的性質和貨權的歸屬。在進出口貿易中多使用指示式抬頭,以便單據可以通過背書轉讓。
3. 通知人(Notify Party)
——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須注明被通知人的詳細名稱和地址。信用證方式下,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如來證規(guī)定:“Full set of B/L…notify applicant”,應在本欄目中將開證申請人的全稱及地址填上。如信用證無規(guī)定時,正本提單可留空填,但隨船的副本提單須填列開證申請人的詳細名稱和地址。
注意:不可以直接在NOTIFY PARTY欄目中填寫為APPLICANT,否則貨物到達目的港后船公司無法通知。
4. 前段運輸(Per-carriage by)
—— 填寫聯(lián)合運輸過程中在裝運港裝船前的運輸方式。例如,從石家莊用火車將貨物運到新港,再由新港裝船運至目的港,本欄可填“Wagon No.xxx”.或者是“By Train”
5. 收貨地點(Place of Receipt)
——填寫“前段運輸”的接收貨物的地點。例如上例,收貨地點應填“石家莊”(Shijiazhuang )。
6. 海運船名(Ocean Vessel)和航次(Voyage No.)
—— 填寫實際載貨船舶的名稱和本次航行的航次。例如:FengQing V.102。沒有航次的可以不填航次。
7. 裝運港(Port of Loading)
—— 即啟運港,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如信用證只是籠統(tǒng)規(guī)定“CHINA MAIN PORTS”,則應填寫實際裝運港口的名稱,如“Qingdao”。如來證同時列明幾個裝貨港的,如“Xingang/Qinhuangdao/tangshan/”,提單只能填寫其中一個實際裝運的港口名稱。
8. 卸貨港(Port of Discharge)
—— 即目的港,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除FOB價格條件外,卸貨港不能填寫籠統(tǒng)的名稱,如“European main port”,必須列出具體的港口名稱。如國際上有重名港口的,還應加注國別名稱。
在轉船情況下可以在卸貨港名稱之后加注轉船港名稱,如:“Rotterdam W/T at HongKong”,或在貨名欄下方的空白處加注轉船的說明:如有印就的轉船港欄目,則直接填入轉船港名稱即可。
9. 交貨地點(Place of Delivery)
—— 填寫最終目的地名稱。如貨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的話,該欄可以留白,也可以填寫目的港名稱。
10. 提單號碼(B/L No.)
——提單上必須注明承運人及其代理人規(guī)定的提單編號,以便核查,否則提單無效。
11. 集裝箱號碼/鉛封號(Container No./Seal No.)
—— 填寫集裝箱號碼。鉛封號是海關查驗貨物后作為封箱的鉛制關封號,應如實注明。
12. 標記嘜碼(Marks & Nos.)
—— 按發(fā)票繕制。
提示:嘜頭應與信用證和其他單據一致,沒有嘜頭,用“N/M”表示,不能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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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