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轉讓的一種重要方式。商業(yè)匯票的背書轉讓是指持票人在票據背面背書欄內記載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的背書文句,并將票據交付相對人,表明將票據上的權利轉讓給他人的票據行為。這里的持票人稱為背書人,受讓人稱為被背書人。
二、帶息商業(yè)匯票背書轉讓的會計核算
帶息商業(yè)匯票轉讓的不僅是將來收取票面金額的權利還有收取票據利息的權利,因此在帶息商業(yè)匯票的背書轉讓過程中,背書人是以票據的到期值為計價基礎來換取一定的財產物資,對于已經計提的票據利息通過“應收利息”賬戶轉出,尚未計提的利息,通過“財務費用”賬戶轉出,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材料采購/庫存商品等(購進財產物資的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應收利息(已經計提的利息)
財務費用(尚未計提的利息)
銀行存款(差額;可能在借方)
如果背書人轉讓的票據是銀行承兌匯票,票據到期付款人無法付款,票據的承兌人(銀行)會墊付款項,所以對于被背書人不涉及追索的問題;如果背書人轉讓的是商業(yè)承兌匯票,票據到期付款人無法付款,被背書人就會行使追索權向背書人索要票據款項,這對于背書人來說,則形成一項或有事項,在資產負債表日,如該或有事項存在,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則需要在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
被背書人收到商業(yè)匯票時,是以票據的到期值為計價基礎出售商品物資,對于將來應收到的票據利息,先暫時計入“財務費用”賬戶,待將來計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時再沖減“財務費用”賬戶的余額,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票據利息)
銀行存款(差額;可能在貸方)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出售貨物取得的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計提利息或者收到利息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利息/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三、例析帶息商業(yè)匯票背書轉讓雙方的賬務處理
下面以一道例題分別從背書人和被背書人角度,對該商業(yè)匯票的賬務處理進行解析。
例:甲公司20×1年9月1日,因銷售商品收到一張帶息商業(yè)承兌匯票,面值為10,000元,付款期限為5個月,票面年利率為6%,甲公司按月為票據計提利息。20×1年11月15日將該票據背書轉讓給乙公司購買一批材料,價款10,000元,增值稅1,700元,差額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收支。乙公司按月為票據計提利息。
1、甲公司(背書人)的賬務處理。背書轉讓票據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
貸:應收票據 10000
應收利息 100
財務費用 150
銀行存款 1450
資產負債表日,如該或有事項存在,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甲公司需在報表附注中披露該或有事項。
2、乙公司(被背書人)的賬務處理。20×1年11月15日收到票據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票據 10000
財務費用 250
銀行存款 145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
20×1年11月30日計提利息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利息 150
貸:財務費用 150
20×1年12月30日計提利息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利息 50
貸:財務費用 50
20×2年1月31日到期收回票款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250
貸:應收票據 10000
應收利息 200
財務費用 50
如果乙公司到期不能收回票據款項,需要將該應收票據的款項轉入“應收賬款”賬戶,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 10250
貸:應收票據 10000
應收利息 200
財務費用 50
此時,乙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權向票據的背書人及出票人索要票據款項。
待將來收回票據款項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250
貸:應收賬款 10250
主要參考文獻:
[1]王茂盛.淺談應收票據背書轉讓的會計處理[J].中國管理信息化,2009.3.
[2]財政部會計司.企業(yè)會計準則講解(2010)[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