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甲局是某市的行政單位,執(zhí)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乙服務中心是甲局的下屬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乙單位),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張某是甲局新任命的總會計師,上任伊始,對甲局和所屬乙單位20×7年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就下列事項的處理提出質疑:
(1)20×7年1月,甲局通過局長辦公會形成決議,以本局接受無償劃撥的一棟房屋作為抵押物,為乙單位的銀行借款提供擔保。
?。?)20×7年3月,乙單位報經(jīng)甲局批準,以賬面價值200萬元的辦公樓與A公司共同出資,設立B公司。
?。?)20×7年6月,甲局經(jīng)市財政局批準對外出租一棟閑置辦公樓,取得租金收入20萬元,直接支付辦公樓維修費用。
?。?)20×7年9月,乙單位經(jīng)甲局審核,報該市財政局審批,用賬面價值15萬元的一輛小轎車與C公司的商務車進行置換。乙單位聘請專業(yè)資產評估公司對其轎車價值進行重新估價,評估金額為10萬元。
?。?)20×7年11月,乙單位報經(jīng)甲局審批,報市財政局備案,用自籌資金購置了900萬元的大型辦公自動化設備。
?。?)20×7年12月,乙單位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盤虧車輛一臺,賬面價值為25萬元。乙單位已將財產清查的結果向甲局與市財政局報告。截至12月31日,甲局已審核同意,但尚未收到市財政局批復。為保證20×7年財務報表及時報出,乙單位暫時先對盤虧的車輛進行銷賬處理。
要求:
請根據(jù)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判斷上述各項的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說明理由。
【解析】
1.事項(1)中甲局的做法不正確。
理由:行政單位不得用國有資產對外擔保。
2.事項(2)中乙單位的做法不正確。
理由:乙單位的對外投資行為應報甲局審核,并由市財政局審批。
3.事項(3)中甲局的做法不正確。
理由:行政單位使用國有資產對外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guī)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4.事項(4)中乙單位的做法正確。
5.事項(5)中乙單位的做法正確。
6.事項(6)中乙單位的做法不正確。
理由:在財政部門批復、備案前,行政事業(yè)單位對資產損失不得自行進行賬務處理。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