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推薦:2013年高級會計師考試《會計實務》隨章練習題及答案匯總
案例二
資料:
甲公司為金融企業(yè),2010年發(fā)生下列有關經濟業(yè)務:
(1)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將持有的某公司發(fā)行的10年期公司債券出售給戊公司,經協(xié)商出售價格為330萬元。同時簽訂了一項看漲期權合約,期權行權日為2010年12月31日,行權價為400萬元,期權的公允價值(時間價值)為10萬元。出售日根據(jù)相關信息合理預計行權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300萬元。當日,甲公司未終止確認該項10年期公司債券。
該債券于2011年1月1日發(fā)行,甲公司持有該債券時已將其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面值為300萬元,年利率6%(等于實際利率),每年末支付利息。2011年12月31日該債券公允價值為310萬元。
(2)甲公司與乙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簽訂協(xié)議,甲公司將其劃分為次級類、可疑類和損失類的貸款共100筆打包出售給乙資產管理公司,該批貸款總金額為8 000萬元,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為1 200萬元,雙方協(xié)議轉讓價為6 000萬元,轉讓后甲公司不再保留任何權利和義務。2010年2月20日,甲公司收到該批貸款出售款項。當日,甲公司終止確認了該項打包出售的貸款。
(3)2010年4月1日,甲公司將其持有的一筆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國債出售給丙公司,售價為200萬元,年利率為3.5%,出售時賬面價值為180萬元(其中成本為16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20萬元)。同時,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一項回購協(xié)議,3個月后由甲公司將該筆國債購回,回購價為到期日的公允價值。當日,甲公司終止確認了該項國債,并將所轉移金融資產形成的損益20萬元計入投資收益。
2010年7月1日,甲公司將該筆國債購回。
(4)2010年5月1日,甲公司將其持有的一筆國債出售給丁公司,售價為300萬元,年利率為3.5%。同時,甲公司與丁公司簽訂了一項回購協(xié)議,3個月后由甲公司將該筆國債購回,回購價為303萬元。當日,甲公司未終止確認該項國債,不確認處置損益。
2010年8月1日,甲公司將該筆國債購回。
(5)2010年9月1日,甲公司與己商業(yè)銀行簽訂一筆貸款轉讓協(xié)議,甲公司將該筆貸款90%的收益權轉讓給己銀行,該筆貸款公允價值為110萬元,賬面價值為100萬元。假定不存在其他服務性資產或負債,轉移后該部分貸款的相關債權債務關系由己銀行繼承,當借款人不能償還該筆貸款時,也不能向甲公司追索。當日,甲公司終止確認了該筆貸款90%的收益權,并確認了其他業(yè)務收入9萬元。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逐項分析、判斷甲公司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簡要說明理由;如不正確,還應說明正確的會計處理。
分析與提示:
(1)甲公司出售給戊公司的10年期公司債券,未終止確認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由于期權的行權價(400萬元)大于行權日債券的公允價值(300萬元),該看漲期權屬于重大價外期權,即甲公司在行權日不會重新購回該債券。所以,在轉讓日,可以判定債券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已經全部轉移給戊公司,甲公司應當終止確認該債券。
正確的會計處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終止確認,確認處置損益。同時應根據(jù)看漲期權的公允價值確認衍生工具。
參考分錄:
借:銀行存款 330
衍生工具——看漲期權 1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10
投資收益 30
同時,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利得或損失轉出: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310-300)
貸:投資收益 10
(2)甲公司將其持有的100筆貸款打包出售給乙資產管理公司,終止確認的處理正確。
理由:由于甲銀行將貸款轉讓后不再保留任何權利和義務,貸款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已經全部轉移給乙公司,甲銀行應當終止確認該組貸款。
(3)甲公司出售給丙公司的國債,終止確認的處理正確,但金融資產轉移計入投資收益的金額不正確。
理由:此項出售屬于附回購協(xié)議的金融資產出售,回購價為回購時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該筆國債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丙公司,甲公司應終止確認。
正確的會計處理:金融資產轉移應確認的投資收益=200-160=40(萬元)
參考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2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60
——公允價值變動 20
投資收益 20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
貸:投資收益 20
(4)甲公司出售給丁公司的國債,不確認處置損益的處理正確。
理由:此項出售屬于附回購協(xié)議的金融資產出售,回購價為固定價格,表明企業(yè)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相關的所有風險和報酬,不應當終止確認。
(5)甲公司將貸款90%的收益權轉讓給己銀行,終止確認的處理正確。
理由:由于甲公司將貸款的一定比例轉移給己銀行,并且轉移后該部分的風險和報酬不再由甲公司承擔,甲公司也不再對所轉移的貸款具有控制權,符合金融資產轉移準則中規(guī)定的部分轉移的情形,也符合將所轉移部分終止確認的條件。
參考分錄:
借:銀行存款 99(110×90%)
貸:貸款 90(100×90%)
其他業(yè)務收入 9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責編:zhf 評論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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