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時間:2014/3/20 18:00: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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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事業(yè)單位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甲單位),自2005年起,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制度。經財政部門核準,甲單位的工資支出、10萬以上的物品和服務采購支出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方式,10萬元以下的物品和服務采購支出以及日常零星支出實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
2005年,財政部門批準的甲單位年度預算為2000萬元。1至11月份,甲單位累計預算支出數為1800萬元,其中,1500萬元已由財政直接支付,300萬元已由財政授權支付;12月份經財政部門核定的用款計劃數為200萬元,其中,財政直接支付的用款計劃數為150萬元,財政授權支付的用款計劃數為50萬元。
甲單位12月份對有關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事項的會計處理或做法如下(假定甲單位無納稅和其他事項):
(1)2日,甲單位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通知書中注明的本月授權額度為50萬元。甲單位將授權額度50萬元計入銀行存款,同時確認財政補助收入50萬元。
(2)4日,甲單位收到財政國庫支付執(zhí)行機構委托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和“工資發(fā)放明細表”,通知書和明細表中注明的工資支出金額為80萬元,代理銀行已將80萬元劃入甲單位職工個人賬戶。甲單位將80萬元的工資支出確認為事業(yè)支出,同時,減少銀行存款80萬元。
(3)6日,甲單位按規(guī)定的政府采購程序與A供貨商簽訂一項購貨合同,購買一臺設備,合同金額55萬元。合同約定,所購設備由A供貨商于5天內交付,設備價款在交付驗貨后由甲單位向財政申請直接支付。甲單位對此事項未做會計處理。
(4)9日,甲單位收到所購設備和購貨發(fā)票,購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5萬元。甲單位在驗貨后,于當日向財政國庫支付執(zhí)行機構提交了“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向財政申請支付A供貨商貨款,但當日尚未收到“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
甲單位按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55萬元,在確認固定資產的同時,確認應付賬款55萬元。
(5)11日,甲單位收到代理銀行轉來的用于支付A供貨商貨款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通知書中注明的金額為55萬元。甲單位將55萬元確認為事業(yè)支出,并增加財政補助收入55萬元。對已確認的應付賬款55萬元未進行沖轉。
(6)14日,甲單位從零余額賬戶提取現金5萬元。甲單位對此事項進行會計處理時,增加現金5萬元,減少銀行存款5萬元。
(7)15日,甲單位報銷差旅費4.8萬元,并用現金購買一批隨買隨用的辦公用品1000元。甲單位將上述支出4.9萬元計入了事業(yè)支出。
(8)20日,甲單位按規(guī)定的政府采購程序與B供貨商簽訂一項購貨合同,購買10臺辦公用計算機,合同金額為9萬元。合同約定,所購計算機由B供貨商于本月22日交付,貨款由甲單位在驗貨后向代理銀行開具支付令。甲單位對此事項未做會計處理。
(9)22日,甲單位收到所購計算機,但購貨發(fā)票尚未收到。甲單位驗貨后,向代理銀行開具了支付令,通知代理銀行支付B供貨商貨款。甲單位因購貨發(fā)票未到,未做會計處理。
(10)24日,甲單位收到B供貨商轉來的購貨發(fā)票,發(fā)票中注明的金額為9萬元。甲單位確認固定資產9萬元,同時,減少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9萬元。
(11)31日,甲單位計算的2004年度預算結余資金為56萬元,其中,財政直接支付年終結余資金為15萬元,財政授權支付年終結余資金為41萬元。甲單位未對年終預算結余資金進行賬務處理,只是將其在“備查簿”中進行了登記。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
責編:wangfang 評論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