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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價師考試管理基礎與法規(guī)輔導:課堂筆記一(10)
3、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權能及范圍。
(1)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權能
1)集體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依法對集體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能,其權利行使受法律限制;
2)集體土地所有者代表對土地行使處分權的限制:
①受農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共同意志的限制;
②受國家法律和政府管理的限制。
(2)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范圍
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屬于集體所有。
例題:農村中的國有土地有()。
A.名勝古跡、自然保護區(qū)等特殊土地(不包括區(qū)內集體所有的土地)
B.國營農、林、漁場撥給國家機關、部隊、學校和非農業(y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土地
C.國家撥給國家機關、部隊、學校和非農業(y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土地
D.國家撥給農村集體和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
答案: ABCD
(五)我國土地使用權制度(掌握)
1、土地使用權的含義
土地使用權是依法對一定土地進行利用,管理并取得收益的權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體現(xiàn)形式。
2、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種類及權能
國有土地使用權包括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外商投資企業(yè)場地使用權、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權等五類。
(1)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經(jīng)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無償取得的或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1)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的,應當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①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對符合出讓條件的,應經(jīng)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由受讓方繳納出讓金。
②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對不具備出讓條件的土地,可以不辦理出讓手續(xù),但轉讓方應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給國家。
2)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租
①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人以營利為目的,將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的,應按規(guī)定的定額或比例標準向國家上繳土地收益金。
②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出租人將權利租給承租人使用一定年期,出租人并不因此失去土地使用權。這不同于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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