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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估價的基本程序
1、獲取估價業(yè)務
(1)被動接受
(2)主動爭取
(3)自有自估
2、受理估價委托及明確估價基本事項
(1)明確估價基本事項包括:明確估價目的、明確估價對象、明確估價時點。
(2)簽訂書面估價委托合同
3、擬定估價作業(yè)方案
4、收集估價所需資料
(1)對建筑物價格有普遍影響的資料
(2)對估價對象所在地區(qū)的建筑物價格有影響的資料
(3)相關實例資料
(4)反映估價對象狀況的資料
5、實地查勘估價對象
(1)實地查勘一般需要委托人中熟悉情況的人員和被查勘建筑物的業(yè)主陪同,將有關問題、情況和數據記錄在“實地查勘記錄”。
(2)當出現委托人與被查勘建筑物的業(yè)主有利益沖突時,可要求委托人與被查勘建筑物的業(yè)主事先做好溝通,或者是自己向被查勘建筑物的業(yè)主說明情況,爭取理解與配合。
(3)“實地查勘記錄”在查勘后,必須有相關人員的簽字認可,倘若被查勘建筑物的業(yè)主不同意簽字,應由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并在評估報告中作說明。
6、選定估價方法測算
7、確定估價結果
8、撰寫估價報告
9、審核估價報告
10、出具估價報告
11、估價資料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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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