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區(qū)公務員招考報名提示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點擊“網上報名”按鈕 ,登陸報名界面后選擇“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入口進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
報考者在2015年3月25日8:00至4月3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報名。進行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試政法系統(tǒng)警察職位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25日8:00至3月28日18:00。報名系統(tǒng)將于3月28日18:00臨時關閉,提取參加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試人員數(shù)據(jù)后,于3月29日10:00重新開啟,4月3日18:00準時關閉,逾期不再補報。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務必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和本人身份證電子版(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電子照片修改軟件”、“電子照片編輯軟件使用辦法”和“身份證照片修改上傳辦法”見網站“下載中心”)。不按規(guī)定上傳本人照片和身份證電子照片的,系統(tǒng)將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錄單位無法進行審核,后果由考生承擔。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并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報考者,取消報考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應在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職位的考生視為棄考。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錄機關負責。已通過資格初審但尚未辦理繳費手續(xù)的報考者,可以根據(jù)各職位報名情況,報請原資格初審單位同意并注銷原報名信息后調整報考職位。
3、組織體能測評。報考政法系統(tǒng)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先在網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暫不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者方可進行資格初審;體能測評或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日之前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公安系統(tǒng)維吾爾語翻譯、阿拉伯語翻譯、法醫(yī)職位,監(jiān)獄獄醫(yī)、獄內偵查職位,戒毒所獄醫(yī)職位的考生,不參加體能測評。其中報考公安系統(tǒng)維吾爾語翻譯、阿拉伯語翻譯、法醫(yī)職位的考生,須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具體事宜請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4、網上繳費。初審合格的報考者,最遲應于2015年4月6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20元。
同時報考選調生和全區(qū)公務員招考職位的,統(tǒng)一在選調生報名系統(tǒng)中繳納一次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分別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戶口本、本人身份證原件,按照屬地原則于4月2日18:00前到所在市人社部門辦理相關減免手續(xù),過期將不再辦理。銀川市考生可直接到自治區(qū)公務員局辦理相關減免手續(xù)。到現(xiàn)場辦理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代辦。
5、結果確認。報考者繳費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不允許再調整報考職位。2015年4月6日24:00前未繳費的,視作放棄報考。考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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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