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內蒙古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的計算
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筆試成績。
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合成筆試成績前的每科成績上加2.5分。
2011年內蒙古公務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計算
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對于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艱苦行業(yè)的職位,將根據實際單獨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2011年內蒙古公務員考試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從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考生人數與錄用人數之比,下同)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
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將相應減少錄用人數或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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