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財經大學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政策,優(yōu)化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辦法》(內人發(fā)〔2005〕2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內人發(fā)〔2009〕83號)、《內蒙古財經大學關于上報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報告》(內財大校發(fā)〔2013〕99號)等文件精神,經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2013年內蒙古財經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財經大學坐落在自治區(qū)首府呼和浩特市,始建于1960年,是內蒙古自治區(qū)唯一一所獨立設置的財經類本科院校。2012年3月更名為內蒙古財經大學,經過50多年的建設和發(fā)展,現(xiàn)已成為一所已本科教育為主、同時承擔研究生培養(yǎng)任務,以經濟學、管理學學科為主,法、文、理、工協(xié)調發(fā)展,具有鮮明民族特色和地區(qū)特色的多科性財經大學。
學?,F(xiàn)有各級各類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1300多人,有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統(tǒng)計學4個一級學科、23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及MBA 和高校教師2個專業(yè)碩士授權點;48個本科專業(yè),15個蒙漢雙語授課專業(yè),5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7個自治區(qū)級重點學科,20個自治區(qū)級品牌專業(yè),37門自治區(qū)級精品課程;19個學院、1個直屬教學部和6個科研教學輔助機構;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建設項目,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yè),1個教育部專業(yè)綜合改革試點項目。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zhàn)略,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為重點,不斷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形成了一支以高學歷、高職稱教師為主的骨干隊伍。學?,F(xiàn)有教職工1470人,其中專任教師980人,具有高級職稱的專任教師441人,其中博士和在讀博士教師22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0名,自治區(qū)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4名,自治區(qū)“新世紀32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18名,自治區(qū)高等教育人才培養(yǎng)“111”工程人選4名。
內蒙古財經大學是內蒙古自治區(qū)重要的財經類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基地、經濟管理研究與咨詢基地、經濟管理類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基地、全國少數民族蒙漢兼通財經類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基地。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2013年內蒙古財經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
報考教學、教輔崗位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即197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報考其他崗位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以及具有碩士學位人員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學位人員年齡為2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工勤技能崗位和醫(yī)護人員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即197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學歷要求
報考教學、管理、教輔崗位人員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必須是國家統(tǒng)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其中碩士、博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點,碩士研究生應為學術型碩士。
報考醫(yī)護、工勤技能崗位人員學歷按崗位具體要求進行,且要具有崗位工作經歷,高學歷、高職稱人員優(yōu)先。
具有國外相應學歷學位證書且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報考以上崗位。
7.戶籍條件:
(1)具有內蒙古自治區(qū)常住戶口的人員;
(2)不具有內蒙古自治區(qū)常住戶口、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①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②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簡稱“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簡稱“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簡稱“西部計劃志愿者”)、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簡稱“社區(qū)民生志愿者”)、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簡稱“特崗教師”)、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以及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簡稱“儲備人才”)。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畢業(yè)后應征入伍正式退役的(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
③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蚋咝K诘鼐蜆I(yè)指導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區(qū)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yè)生;
④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騼让晒鸥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內蒙古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區(qū)外生源的畢業(yè)生。
第(1)條及第(2)條中的③、④所提戶籍條件的獲得時間要為2013年7月17日前。
8.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只有參加高校畢業(yè)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才能應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服務期已滿(2010年的“特崗教師”、2011年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者”、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中的“儲備人才”、2012年“西部計劃志愿者”),在2013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的和大學生士兵正式辦理退役手續(xù)的,可以應聘;
(2)考核合格(報名時服務期未滿的或尚未參加服務期滿考核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須出具考核初步意見);
(3)服務期滿(退役)未超出3年;
(4)未被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yè)單位(列入正式行政或事業(yè)編制)的服務基層項目(退役)人員。
9.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工作經歷、準入資格和技能等條件要求,詳見《2013年內蒙古財經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列入行政或事業(yè)正式編制);
3.定向招錄培養(yǎng)的公務員或未滿最低服務期的公務員;
4.2014屆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
5.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工作由內蒙古財經大學人事處負責,統(tǒng)一采取網上報名。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必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考者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一經查實,給予取消聘用資格處理。
1.網上報名要求:應聘者登錄內蒙古財經大學主頁(或內蒙古財經大學人事處網頁),在人才引進欄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應聘者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照要求認真準確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用蒙古文答卷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指定選項中做出選擇。應聘人員要仔細核對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和相關要求,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大專、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簡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系(學院)、專業(yè))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未按要求填寫或上傳信息,報名系統(tǒng)將提示信息有誤,不予提交操作。提交信息后,應聘人員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待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應聘者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2.報名時間:2013年7月18日9:00—7月23日18:00
報名網址:zp.imufe.edu.cn
3.咨詢電話:0471—3661141 0471—3661271
聯(lián) 系 人:吳超 馮超
(二) 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學校于7月19日開始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3日內(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未通過審查的,審核欄中有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應聘人員補充。資格初審工作須于2013年7月26日18:00結束。
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報名登記表》于2013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8:00前來學校(新校區(qū)行政樓四樓西側報告廳)現(xiàn)場確認。在截止時間前未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放棄報考。8月1日個人在網上打印準考證。
每個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4方可開考。招聘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和緊缺專業(yè)人才崗位的開考比例,根據實際情況,經招聘單位申請,報自治區(qū)人社廳備案后,視實際情況酌情降低開考比例。
五、公共科目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需參加筆試和專業(yè)測試,其中:僅報考教學崗位的博士研究生免筆試,只需參加專業(yè)測試。
1.公共科目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答題可選用蒙、漢一種文字,不得混用,對同一科試卷出現(xiàn)兩種以上文字的按違紀處理,報考蒙古語授課畢業(yè)生崗位或蒙漢兼通崗位的應聘者必須用蒙文答題。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高校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目。
2.筆試時間:2013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內蒙古財經大學新校區(qū)教學樓C座。
4.筆試成績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5.按照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分別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試講)面試人選。對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試講)面試。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和招聘計劃數為1:1及以下的,以本次實際參加考試的考生有效成績的平均值做為最低分數線確定應聘人員是否進入面試,全部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內蒙古財經大學網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與專業(yè)測試(試講或面試)
(一) 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我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進入面試或試講人員務必于8月7日18:00前到我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的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戶口簿、執(zhí)業(yè)資格證、六項目服務人員材料等,要求提供原件材料的同時再提供一份復印件材料。凡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進行資格審查者被視為放棄報名。
1.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qū)外內蒙古生源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2.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設崗位的應聘者,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開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其中,對于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應聘者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fā)的儲備文件(或花名冊)、儲備協(xié)議以及儲備期內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專業(yè)測試名額空缺的,從該崗位(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未進入專業(yè)測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并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專業(yè)測試。同時上報自治區(q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即時取消應聘資格,已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專業(yè)測試(試講或面試)
專業(yè)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專業(yè)素質與教育能力,教學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進行,管理、教輔、醫(yī)護、工勤崗位均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學校統(tǒng)一成立專家測試組,統(tǒng)一組織進行專業(yè)測試工作,專業(yè)測試(試講或面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測試成績當場公布。蒙漢兼通崗位必須用漢語試講。
1.報考教學崗位的應聘人員試講內容為所報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其他崗位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綜合能力。
2.專業(yè)測試時間:2013年8月8日—8月15日。
3.專業(yè)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試講)程序:應聘者自選與應聘崗位相關專業(yè)題目,試講時間20分鐘;面試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統(tǒng)一實行百分制,由面試考官現(xiàn)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面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6.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專業(yè)測試人數比例為1:1的崗位,設置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本人專業(yè)測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參加專業(yè)測試應聘人員的平均成績。達到或超過平均成績的方具有聘用資格。
7.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40%+專業(yè)測試總成績×60%。
8.考試工作結束后,由我校加權計算參加專業(yè)測試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報自治區(qū)人社廳公開招聘辦公室核準備案后,將專業(yè)測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內蒙古財經大學網上進行公布。
9.同一崗位計劃聘用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且都進入體檢與考核將超出招聘計劃數的,由我校組織進行加試。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凡通過筆試、面試符合錄取分數的人員,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guī)定,在自治區(qū)人社廳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內蒙古財經大學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剩鶕衅笉徫坏囊?,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結論??疾觳缓细竦募慈∠赣觅Y格,所空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學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后,上報學校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對擬聘人員在內蒙古財經大學網上公示7天,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所空崗位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現(xiàn)空缺名額的,根據實際情況,經招聘單位申請,報自治區(q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從進入專業(yè)測試應聘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九、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
經公示后確定聘用的應聘人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報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備案和聘用手續(xù)。
1.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聘用制管理和社會保險制度,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區(qū)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合同鑒證。之后到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增人計劃卡,再辦理列編、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xù),享受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規(guī)定不實行試用期的受聘人員(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直接正式聘用。
3.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應聘者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被其他事業(yè)單位聘用的、應聘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4.對已與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十、其他事項
其它未盡事宜依據《2013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政群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條款執(zhí)行。
十一、咨詢電話和通訊地址
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jiān)督電話:0471-6944911
內蒙古財經大學監(jiān)督電話:0471-3661236
內蒙古財經大學政策咨詢電話: 0471-3661141
0471-3661271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回民區(qū)北二環(huán)路185號內蒙古財經大學人事處
郵 編:010070
十二、本招聘簡章由內蒙古財經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2013年內蒙古財經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內蒙古財經大學
2013年7月17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