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具有碩士學位及學士學位的人員,均采取考試考核方式(詳見《沈陽工程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信息表》)。
四、招聘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從發(fā)布信息之日起一周內。
報名方式為現(xiàn)場報名。應聘者須攜帶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沈陽工程學院人事處或學院下屬用人單位報名。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先行報名及考試,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按期畢業(yè)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可按規(guī)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崗位信息,如實填寫個人情況。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應一致。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足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招聘計劃。
(三)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沈陽工程學院校園網人事處公告欄,筆試結束兩周內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沈陽工程學院商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確定,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參加面試。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沈陽工程學院負責。在面試前,應聘者要按照招聘單位的要求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生證、職稱證書、單位同意應聘證明、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證明個人能力、資歷(經歷)的有關材料和主要工作業(yè)績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審查者,將取消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fā)現(xiàn)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面試
按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參加面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沈陽工程學院校園網人事處公告欄。
筆試、面試在總成績中的權重比例為5︰5。
(六)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加權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儾⒘姓撸疵嬖嚦煽冇筛叩降偷捻樞虼_定。
體檢工作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確定擬聘人員后,經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后,統(tǒng)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學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1年),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的監(jiān)督。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
沈陽工程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計劃信息表.xls
沈陽工程學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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