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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 預習:證券法律制度(11)四、上市公司收購的權益披露
(一)一致行動人的概念
所謂一致行動人,是指在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有一致行動情形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之間互為一致行動人。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jù),投資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致行動人:
(1)投資者之間有股權控制關系;
(2)投資者受同一主體控制;
(3)投資者的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中的主要成員,同時在另一個投資者擔任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4)投資者參股另一投資者,可以對參股公司的重大決策產(chǎn)生重大影響;
(5)銀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為投資者取得相關股份提供融資安排;
(6)投資者之間存在合伙、合作、聯(lián)營等其他經(jīng)濟利益關系;
(7)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親屬,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職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前項所述親屬同時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與其自己或者其前項所述親屬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yè)同時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與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持有本公司股份;
(12)投資者之間具有其他關聯(lián)關系。
【例題】根據(jù)證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jù),下列情形中,視為投資者為一致行動人的有( )。
A、投資者之間有股權控制關系
B、投資者之間存在合伙、合作、聯(lián)營等經(jīng)濟利益關系
C、持有投資者25%股份的自然人,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D、在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答案:ABD
(二)進行權益披露的情形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通過協(xié)議轉讓或通過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zhí)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jiān)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jiān)會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前述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5%后,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前款規(guī)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后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三)權益變動報告書的編制
1、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前述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還應當披露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股權控制關系結構圖。
2、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20%但未超過30%的,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
前述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還應當聘請財務顧問對上述權益變動報告書所披露的內容出具核查意見,但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者變更、股份轉讓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因繼承取得股份的除外。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至少3年放棄行使相關股份表決權的,可免于聘請財務顧問和提供法律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
有關權益披露情形的歸納
達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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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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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內報告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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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內暫停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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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協(xié)議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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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zhí)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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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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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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