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資本公積
一、資本公積的來源
資本公積是指企業(yè)收到投資者出資額超出其在注冊資本 (或股本) 中所占份額的部分,以及其他資本公積等。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 (或股本溢價) 和其他資本公積等。
形成資本溢價 (或股本溢價) 的原因有溢價發(fā)行股票、投資者超額繳入資本等。
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資本溢價 (或股本溢價)、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和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比如企業(yè)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其他綜合收益以及利潤分配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 (主要包括被投資單位接受其他股東的資本性投入,被投資單位發(fā)行可分離交易的可轉債中包含的權益成分,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東對被投資單位增資導致投資方持股比例變動等),投資企業(yè)按應享有份額而增加或減少的資本公積,直接計入投資企業(yè)所有者權益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此外,企業(yè)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股權激勵的,如果在等待期內取消了授予的權益工具,企業(yè)應在進行權益工具加速行權處理時,將剩余等待期內應確認的金額立即計入當期損益,并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企業(yè)集團 (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構成) 內發(fā)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如結算企業(yè)是接受服務企業(yè)的投資者,應當按照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或應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接受服務企業(yè)的長期股權投資,同時確認資本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 或負債。
二、資本公積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應通過 “資本公積” 科目核算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情況,并分別 “資本溢價(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 進行明細核算。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時,應沖減資本公積 (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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