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9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15至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8月26日至9月6日。
關于廣東省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粵財會〔2019〕13號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lián)合設立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8〕9號)安排,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9年9月舉行,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F(xiàn)將我省2019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報名參加此次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1.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
(1)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根據(jù)《關于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17〕3號)規(guī)定,報名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2)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現(xiàn)場審核報名。
2.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高級資格考試)。
根據(jù)《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fā)〔2005〕100號)等有關規(guī)定,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tǒng)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yè)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
(3)具有非會計系列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符合轉系列評審政策的人員;
上述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注: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中辦發(fā)〔2016〕77號)規(guī)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二)高級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9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一)中級資格考試。
中級資格考試于2019年9月7至8日舉行,共兩個批次;9月9日為中級資格考試備用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二)高級資格考試。
高級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19年9月8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五、報名組織
(一)我省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不再設立省直考區(qū))。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各考區(qū)報名具體安排由當?shù)貢嬁荚嚬芾頇C構另行發(fā)文通知。
(二)我省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高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xiàn)場審核繳費的方式。我省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中級資格考試網上繳費時間為2019年3月15至31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高級資格考試現(xiàn)場審核繳費時間由各考區(qū)另行安排。
(三)報名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的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
(四)報名程序。
1.中級資格考試。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的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白底標準證件數(shù)字照片(此照片將用于制發(fā)資格證書),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
(2)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報考人員須按規(guī)定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報名費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逾期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不能再改動報名信息。
(3)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請務必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名結束后報名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待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當?shù)貢嬞Y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求進行審核。
2.高級資格考試。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的高級資格報名系統(tǒng)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白底標準證件數(shù)字照片(此照片將用于制發(fā)考試合格成績單),設置登錄密碼,并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
(2)現(xiàn)場審核繳費。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審核所需資料到當?shù)乜荚嚬芾頇C構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審核,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現(xiàn)場繳費。
(五)審核所需資料。
1.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A4紙打印,報考人員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格式見附件)。
3.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
4.學歷(學位)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六、報名收費
(一)中級資格考試。中級資格考試收費分為考試費和考務費,費用合計75元/科。具體如下:
1.根據(jù)《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fā)改價格函〔2018〕644號),中級資格考試的考試費為69元/科;
2.根據(jù)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中級資格考試的考務費為6元/科。
(二)高級資格考試。高級資格考試收費分為考試費和考務費,費用合計100元/科。具體如下:
1.根據(jù)《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部分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17〕252號),高級資格考試的考試費為85元/科;
2.根據(jù)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高級資格考試的考務費為15元/科。
七、考務日程
(一)2019年2月28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19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相關事項。
(二)2019年3月15至31日,組織開展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三)2019年8月26日至9月6日,報考人員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于上述日期同時完成以下工作: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情況報省會計考辦;做好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2019年9月7至8日,組織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五)2019年10月15日前,省會計考辦組織完成本地區(qū)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shù)據(jù)(光盤)。
(六)2019年10月19日前,省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qū)考試成績、咨詢電話??荚嚦煽児己?,如考生對分數(shù)提出疑義,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可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七)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組織開展本地區(qū)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相關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2019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9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二)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地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我省2019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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