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體)局:
根據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和《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現將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本次注冊對象為公辦小學、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在編在崗教師(不含各級教科研機構、少年宮、電化教育等機構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2013年進行首次注冊、現注冊已滿五年的教師,須進行定期注冊;
(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尚未注冊的新進教師,須進行首次注冊;
(三)首次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符合首次注冊條件的,須重新申請注冊。
二、注冊條件
(一)申請定期注冊的,達到以下條件為注冊合格:
1.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2.具備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師德表現合格;
4.首次注冊有效期內,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首次注冊有效期內,按《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規(guī)定,完成360學時的繼續(xù)教育任務;
6.身心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申請首次注冊的,達到以下條件的為注冊合格:
1.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2.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師德表現合格;
4.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或試用期考核合格。
(三)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冊結論應為“暫緩注冊”:
1.經注冊機構審核,首次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規(guī)定的教師繼續(xù)教育學時學分的;
2.首次注冊有效期內,任意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首次注冊時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首次注冊有效期內,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但經中小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借調、支教、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四)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冊結論應為“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師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相關情形的;
2.首次注冊有效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
三、注冊機構和權限
(一)中小學校作為注冊機構的確認點,負責收集本校定期注冊人員材料,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提出確認意見。
(二)各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教師人事隸屬關系,作為注冊機構,負責本區(qū)域內教師的定期注冊初審工作,提出注冊結論。
(三)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區(qū)域內教師定期注冊結論的復核工作。
(四)省教育行負責全省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的終審工作。
四、注冊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11月22日前)。各注冊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相關工作,對教師持證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按權限及時補發(fā)、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按本通知工作安排在“全國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設置注冊計劃,安排審核確認點。
(二)個人網上申請(11月22日-11月29日)。教師本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網報入口”注冊用戶,完善個人信息,按人事隸屬關系選擇現場確認點進行信息填報,在系統(tǒng)中打印《定期注冊申請表》(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注冊機構歸檔保存),并將相關材料提交所在學校,由學校統(tǒng)一辦理。
(三)確認點現場確認(11月22日—12月3日)。各注冊機構確認點對申請人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在注冊系統(tǒng)對申請人進行信息確認,給出確認意見。
(四)初審(11月22日—12月12日)。各注冊機構對確認點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在注冊系統(tǒng)中提出注冊結論。
(五)復核(12月13日-19日)。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區(qū)域各注冊機構的注冊結論進行復核,在注冊系統(tǒng)中給出復核結論。
(六)終審(12月27日前)。省教育廳對各注冊機構注冊結論進行終審。
五、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申請定期注冊的教師,首次注冊期內實際完成繼續(xù)教育學時學分的具體計算辦法由各注冊機構依據《山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學分管理辦法》和各市有關規(guī)定制定。
(二)已進行首次注冊,由于任教學校或崗位調整,現不屬于注冊范圍的人員,不再進行注冊,其教師資格證書仍然有效。
(三)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四)教師資格證書不規(guī)范信息的處理依據《教師資格認定特殊情況及不規(guī)范問題在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中的處理辦法》(教資字〔2016〕2號)執(zhí)行。
六、工作要求
(一)定期注冊工作關乎全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涉及廣大教師切身利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籌劃安排,周密部署實施,切實按本通知要求落實好各項工作任務,保障注冊工作平穩(wěn)有序實施。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所屬學校提前調研,摸清情況,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認真研究制定注冊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標準,明確工作進度和要求,妥善處理好注冊工作中的各類問題,維護教師隊伍的穩(wěn)定,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要切實做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政策的解釋與宣傳工作,及時為中小學教師答疑解惑。注冊工作要科學設計,以人為本,優(yōu)化服務流程,減輕教師負擔,為教師進行注冊提供便利。
山東省教育廳
2019年11月17日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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