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2018年度及以前遺留證書的通知
2018年度及以前遺留證書即日起開始發(fā)放。凡在我省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水平)考試,成績符合國家(河南省)標準,依規(guī)可以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截止目前證書尚未領取的考生,請按照以下要求領取本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一、領證程序
1、考生如確認自己證書尚未領取的,請首先在2018年及以前遺留證書信息表中點擊下載相應證書信息文件(詳見本通知下方附表);
2、在證書信息文件中查找個人證書信息,并記錄證書信息內(nèi)容。如查找不到,則不屬于本次遺留證書領取范圍??忌绻_實需要證書,可以按照證書補辦程序申請補辦(請參見河南人事考試網(wǎng)證書辦理欄目的證書補辦及信息更正服務指南)。
3、領取2016年度及以前證書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一張;領取2017、2018年度證書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人領取的除了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領證時間
2020年6月23日至7月31日(節(jié)假日除外)為集中領證時間,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周四(節(jié)假日除外)為集中領證時間。
三、領證地點
中國中原人力資源服務產(chǎn)業(yè)園區(qū)(鄭州航空港區(qū)華夏大道與通航路交叉口)B238室。(暫不提供證書郵寄服務)
四、其他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41號)規(guī)定,未按時領取的證書,由證書發(fā)放機構代為保管;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送指定印制企業(yè)回收銷毀。按照文件要求,2015年度及以前遺留證書保管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度證書保管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度證書保管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度證書保管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保管期限仍未領取的,送指定印制企業(yè)回收銷毀。
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6月22日
附表:
2018年及以前遺留證書信息表 | |
序號 | 證書名稱 |
1 | 測繪工程師 |
2 | 出版 |
3 | 二級建造師 |
4 | 翻譯 |
5 | 廣告師 |
6 | 會計系列 |
7 | 計量師 |
8 | 計算機軟件與技術 |
9 | 監(jiān)理工程師 |
10 | 經(jīng)濟師 |
11 | 勘察設計工程師 |
12 | 企業(yè)法律顧問 |
13 | 社會工作者 |
14 | 審計 |
15 | 統(tǒng)計 |
16 | 外銷員 |
17 | 衛(wèi)生系列 |
18 | 一級建造師 |
19 | 造價工程師 |
20 | 招標師 |
21 | 執(zhí)業(yè)藥師 |
22 | 質(zhì)量工程師 |
23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24 | 注冊資產(chǎn)評估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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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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