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衡陽考區(qū)部分考生考試資格現場核驗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要求,2020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需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我中心將按照人社部告知承諾制相關文件(人考中心函〔2019〕26號)和《關于做好湖南省2020年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6號)的相關要求,全面展開對考試的全程管理監(jiān)督工作,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者未按照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經查,部分考生考試資格需進行進一步核驗,請相關人員(名單見附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現場核驗:
一、核驗時間: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15日(上午9:00—11:30)
二、核驗地點:衡陽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院602辦公室 衡陽市華新開發(fā)區(qū)芙蓉路18號)
三、需攜帶材料:(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資料1: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為湖南省區(qū)域內的相關證明資料。
(1)戶籍所在地為湖南省區(qū)域內的請?zhí)峁┍救松矸葑C、戶口本或社??ǖ饶茏C明戶籍所在地在湖南地區(qū)的有效證件;
(2)工作單位所在地為湖南省區(qū)域內的提供資料2即可。
資料2:報名階段(2020年8月份)報考人員在所填工作單位的①勞動合同和工資流水,或②社保繳納證明等能夠證實所填報信息真實、準確的材料。
資料3:"免二科/免二科(中專)"的報考人員另需核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請相關報考人員按照上述要求按時參加核驗,核驗未通過或逾期未進行核驗者,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根據人考中心函〔2019〕26號文件,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考試機構和資格審核機構對考試進行全程監(jiān)督管理。本次核驗為考前報名信息初步核驗,初步核驗通過者,請及時關注后續(xù)審核及核查通知,最終結果以資格審核部門和考試機構考后資格復審為準。
聯系電話:0734-2826112
衡陽市人事考試指導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現場核驗人員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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