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2022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包頭考區(qū))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補充通知
為切實保障廣大應試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內蒙古自治區(qū)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包頭考區(qū))順利實施,根據包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規(guī)定和要求,結合考試工作及考點實際,現將應試人員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補充如下,請應試人員務必充分知曉理解并遵照執(zhí)行。
在嚴格執(zhí)行2022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包頭考區(qū))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的基礎上,根據包頭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2022年第15號)的規(guī)定,對二連浩特市來包返包參加本次考試的應試人員管控要求補充如下。
一、對5月19日(含)以來有二連浩特市旅居史的來(返)包人員,實行“14天居家隔離+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措施(以離開二連浩特市之日計算,分別于第1、4、7、10、14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嚴格執(zhí)行集中隔離。
二、上述人員距離解除隔離日期不足3天的,落實3天內進行2次核酸檢測(2次采樣間隔至少24小時),兩次核酸檢測結果均陰性后方可解除隔離。
三、對5月19日(含)以來有二連浩特市旅居史的廣大市民需立即向所在地社區(qū)(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配合落實核酸檢測、風險排查、流行病學調查、隔離管控等措施。因瞞報、虛報或未按規(guī)定落實防控措施,引發(fā)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或其他嚴重后果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追責和處罰,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包頭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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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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