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2023年經(jīng)濟師報名時間預計2023年7月開始,可參考2022年詳情:
2022年浙江初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7月20日-29日,繳費時間為7月20日-2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7日-11日;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成績合格人員,公示 10 個工作日;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等成績合格人員進行現(xiàn)場考后核查。
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2022年初中級經(jīng)濟師報名時間通知
網(wǎng)上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報考流程
報考高級經(jīng)濟、初中級經(jīng)濟的人員,請分別于 4 月 13 日至22 日、7 月 20 日至 7 月 29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錄到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注冊成功后,再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并填寫學歷學位信息,供系統(tǒng)在線核驗(一般 24 小時內(nèi))。隨后再分別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繼續(xù)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工作單位、專業(yè)工作年限等),以及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qū)、報名點等)。
注:如學歷信息無法在線核驗,則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以上報考信息的填選。
(2) 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照片等準確無誤后,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再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系統(tǒng)上如有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則須先上傳)。
(3)在閱讀系統(tǒng)上的《承諾制告知書》后,系統(tǒng)生成《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隨后進行網(wǎng)上交費。
(4)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zhèn)洳?。“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考人員可在未交費,并在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但一旦“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撤回承諾”,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報考流程如下:
(1)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繼續(xù)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工作單位、專業(yè)工作年限等),以及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qū)、報名點等)。
注:如學歷信息無法在線核驗,則需上傳相關證書材料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以上報考信息的填選。
(2)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和上傳的照片等準確無誤后,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須上傳相應的證件(證明)材料后,再點擊“確認”并打印“報名表”。
(3)需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經(jīng)系統(tǒng)管理人員查看材料,作出相應設置后,報名人員方可進行網(wǎng)上交費。
(4)打印的“報名表”請考生妥善保存,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用于考后報考資格現(xiàn)場核查。報名人員一旦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則無法返回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注:對于“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報考流程中除少一個“選擇”環(huán)節(jié)外,其他環(huán)節(jié)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項
1.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xù)完成上述對應的報考流程。
2.報名時須上傳相關證件材料的,且為“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在上傳相關證件材料后,需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xù)完成對應的報考流程。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4.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需要一定的時間,后,且核驗后才能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5.報名期間,若發(fā)現(xiàn)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lián)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6.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7.根據(jù)《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規(guī)程》(人社廳發(fā)〔2021〕18 號)規(guī)定,報考人員原則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我省)。
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qū)、報名點等),錯交費或漏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lián)絡、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8.報名人員在網(wǎng)上交費時可用同一支付寶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883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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