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證書領取】關于領取2023年度初級會計證書的通知
各位考生:
自2023年10月8日起,在我市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有關規(guī)定取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的考生,可以領取資格證書。
一、證書領取方式(兩種方式任選其一)
(一)網(wǎng)上申請郵寄。登陸 “濟寧會計信息網(wǎng)-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直接進入采集系統(tǒng)-證書郵寄申請入口”申請郵寄服務,按要求填寫郵寄信息,上傳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申請人須詳細、完整地填寫郵寄地址、電話等信息,因信息有誤或不詳細導致證書無法送達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所需費用為郵政EMS到付。
(二)現(xiàn)場領取。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集中領取的時間內(nèi),前往報名所在的縣(市、區(qū))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領取(聯(lián)系方式見附圖)。如為代領,需持代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現(xiàn)場領取證書時間從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
二、關于如何查詢證書所在報名點
忘記具體報名點的考生,可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kzp.mof.gov.cn/)——考試合格信息查詢——初級、中級——生成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并通過合格單上的證書管理號辨別所屬報名點。證書管理號第14至15位,為領取地代碼,如XXXXXXXXXXX53XXXXX,領取地點為任城區(qū)財政局會計科。濟寧市14個領取點詳細信息見附圖。
三、證書銷毀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41號)規(guī)定,“未按時領取的證書,由證書發(fā)放機構代為保管;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由指定印制企業(yè)統(tǒng)一回收銷毀”。如證書銷毀后,考生提出領取證書申請,按證書補發(fā)相關流程辦理。
濟寧市財政局
2023年10月7日
原文:
http://jicz.jining.gov.cn/art/2023/10/7/art_29443_2704231.html
(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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