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我市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發(fā)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經打印完畢,為使考試合格證書安全及時發(fā)放給合格人員,現就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辦理時間
證書辦理采取集中辦理,請考生務必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3日期間前來辦理。如因工作需要確實來不了的,可以延后辦理,但辦理時間不超過2014年5月30日。
二、證書辦理地點
1、集中辦證地點:渝北區(qū)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
2、延后辦證地點:渝北區(qū)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三、證書辦理范圍
2013年度在重慶報名參加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四、證書辦理所需手續(xù)
辦理證書時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報名時所需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單位蓋章的《考試報名條件證明表》一份,2寸照片1張、1寸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寫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其中對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還需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度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高級職稱資格證書原件或有關證明材料。
如果由單位集中辦理證書,除考生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同時需出示單位介紹信。如果委托辦理證書,除考生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同時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證原件。
五、辦證注意事項
㈠、請考生嚴格按照集中辦證時間到辦證地點辦理合格證書,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辦證人員較多,為提高辦證效率,請考生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辦理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考生務必在網站上查詢證書編號(點擊“證書編號查詢”),下載《重慶市 考試報名條件證明》以及《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并逐行填寫(下載請分別點擊“《重慶市 考試報名條件證明.doc》”、“《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doc》”),張貼好相關照片,然后到辦證地點領取證書;
㈢、請考生按照2013年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的報考條件,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材料不齊、表格未填全、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不真實等不予辦理。提供假學歷、假身份證或假證明的,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guī)定,由資格復查人員收繳考生提供的虛假證明材料、假學歷證等,取消考試成績,兩年內不得報考。
六、取得資格時間
2013年度參加物業(yè)管理師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其獲得資格時間從2013年9月算起。
七、聯系電話:(023)86868835 86868810
附:樣表一:
重慶市物業(yè)管理師考試報名條件證明
姓 名 | 張 三 | 學 歷 | 本科 | 所學專業(yè) | 工商管理 | |
畢業(yè)時間 | 2008年7月 | 參加工作時間 | 2008年7月 | |||
現有專業(yè)技術資格 | 從事相關工作年限 | 6 | ||||
工作單位 | XX單位 | 聯系電話 | 86868835 | |||
考生所在單位意見: 情況屬實 (蓋章) 2014年 5 月 6 日 | 審核部門意見: 考生不填 (蓋章) 年 月 日 |
說明: 1、“考生所在單位意見”由考生所在單位簽注考生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的意見并蓋章。
2、“審核部門意見”由發(fā)證機關審核,考生不填。
3、本證明必須是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4、辦證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
樣表二:
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
姓 名 | 張 三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 | 1986年8月 | 照片 | |
本專業(yè)最高學歷及畢業(yè)時間 | 本科2008年7月 | 所學專業(yè) | 工商管理 | ||||
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 | 6年 | 準考證號 | 不填 | ||||
參加工作時間 | 2008年7月 | 檔案號(執(zhí)業(yè)資格) | 0400000004012550300 | ||||
工作單位 | XX單位 | ||||||
現有專業(yè)技術資格名稱 | 有就如實填 | 取得時間 | |||||
報考專業(yè) | 物業(yè)管理 | 級 別 | 類 別 | 全考 | |||
取得資格名稱 | 物業(yè)管理師 | 取得時間 | 2013年9月 | 證書號碼 | 在辦證通知中查詢 | ||
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單位 | 如實填寫 | ||||||
考試管理機構意見 | 該同志經全國統一考試,全部規(guī)定科目成績合格。(章)年 月 日 | ||||||
市職改辦意 見 | 該同志具備物業(yè)管理師資格。(章)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電腦打印均可。
2.辦證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并將一寸照片貼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寫一式三份,分別裝入考生人事檔案、業(yè)務考績檔案和存發(fā)證機關。
下面內容辦證人員如實填寫一份即可,主要用于發(fā)證機關存檔:
領證人簽字: 領證日期: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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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