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辦法
一、復核科目及范圍
(一)復核科目: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各科目、技能高考文化綜合科目。
(二)復核范圍:(1)核查考生信息與答卷(卡)是否一致;(2)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3)是否存在漏評;(4)非選擇題每題是否經(jīng)過兩評或兩評以上,給分是否在規(guī)定差值閾限內(nèi);(5)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
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以上內(nèi)容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專人進行復核,不對考生查卷。
對復核發(fā)現(xiàn)的問題經(jīng)相應學科專家仲裁組、省評卷領導小組認定后予以更正。
二、申請復核時間及程序
全省2016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工作時間為2016年6月27-28日。對本人高考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于6月26日17:00點前(含)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機構填寫《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此表由各地印制),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能申請一次成績復核,申請科目數(shù)不限(最多4科)。當?shù)乜荚嚈C構匯總后通過普通高考考務平臺,將申請復核分的數(shù)據(jù)庫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成績復核工作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省教育考試院收到各地報送的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數(shù)據(jù)庫后,分科打印核查表,并于6月27-28日組織專人,在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對考生提出的成績復核各科目逐一進行復核,同時向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反饋復核結果。
各地教育考試機構應制作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結果公告欄,并為有需要的考生單獨打印復核結果告知書。復核結果經(jīng)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在公告欄公布后即視為考生已閱知。自2016年6月29日起,考生可到復核申請地獲知復核結果。考生還可以登陸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wǎng)站查詢和打印本人復核結果。
考生對復核結果仍存異議的,由專家仲裁組再次進行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對此仍有異議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再次復核申請由考生直接在網(wǎng)上提出,網(wǎng)址為:www.hbea.edu.cn,申請時間為7月1日。省教育考試院將在五個工作日內(nèi)在網(wǎng)上給予回復。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
____市(州)____ 縣(市、區(qū)) 編號____
準考證號 | 姓 名 | |||
考試科目 | 語 文 | 數(shù) 學 | 外 語 | 綜合科目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技能 高考文化綜合) |
通知成績 | ||||
申請復核 科 目 | ||||
縣(市、區(qū)) 教育考試機構 審核意見 |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說明:
1.考生在“申請復核科目”欄中用“√”選擇科目。
2.此表由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在省教育考試院的考務平臺中錄入并留存。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