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7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計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jù)《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經研究,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審計考辦)就2017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科目《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國家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凡經過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審計考辦頒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部門可根據(jù)本地區(qū)人才需求情況,切合實際地穩(wěn)妥確定本地當年度的考試合格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機構頒發(fā)其考試成績有效證明。
三、凡達到國家考試合格標準的考生,可在中國審計數(shù)字在線網審計考試專區(qū)(www.incnao.cn/auditexam)查詢考試成績。請各地考試機構通過審計署考試中心考試管理軟件接收考試成績并及時公布,聯(lián)系審計署考試中心領取本地考區(qū)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并發(fā)放給考生。各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部門也應及時公布本地當年度考試合格標準,各地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委會辦事機構須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按時組織好考試合格人員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工作,并將評審結果抄送全國審計考辦。
審計署考試中心聯(lián)系人及電話:
張玉冰 025-58192166
凌濤 025-5831827
全國審計考辦聯(lián)系人及電話:段曲直 010-50993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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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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