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法律知識》輔導之稅法,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tǒng)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三、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一)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
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是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是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從價定率征收中的應稅銷售額,包括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補貼、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續(xù)費、包裝費、儲備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但價外費用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款、承運部門的運費發(fā)票開具給購貨方的款項和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交給購貨方的款項。
實行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是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實際銷售數量。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除用于連續(xù)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外,其應稅消費品實際銷售數量為移送使用數量;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示例】
1.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下列稅金、價外費用中,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的是( )。
A.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 B.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基金
C.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D.向購買方收取的消費稅稅款
【答案】C【解析】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為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2.下列各項中,符合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規(guī)定的有( )。
A.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B.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數量
C.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D.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
【答案】ACD【解析】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數量。故排除B選項。
(二)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凡不是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例如:用于生活福利設施、專項工程、基本建設,以及用于饋贈、贊助、集資、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視同銷售,計入銷售額中,計算應納消費稅額。如果納稅人用于本企業(yè)基建、生活福利設施、專項工程的自制消費品,沒有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的,就應依法通過公式換算出組成計稅價格,以組成計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來計算應繳納的消費稅額。在這種情況下,計算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十利潤)÷(1一消費稅稅率)
【示例】
1.甲客戶向乙汽車制造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訂購自用汽車一輛,支付貨款(含稅)250800元,另付設計、改裝費30000元。則該車計征消費稅的銷售額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答案】B 【解析】銷售額=(250 800+30000)/(1+17%)=240000(元)。
2. 某納稅人自產一批護膚護發(fā)品用于本企業(yè)職工福利,沒有同類產品價格可以比照,需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其組成計稅價格為( )。
A.(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B.(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C.(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D.(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答案】B【解析】消費稅為價內稅,故組成計稅價格中的分母為(1-消費稅稅率)。
3.某化妝品企業(yè)于2005年3月8日將一批自制護膚品用于職工福利,該產品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該批產品成本為10萬元,成本利潤率為5%,消費稅稅率為8%,該批產品應納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2005年中級試題
A.0.91 B.0.84 C.0.78 D.0.74
【答案】A【解析】該批產品應納消費稅稅額=[10×(1+5%)/(1-8%)] ×8%=0.91萬元。
(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受托方應于委托方提貨時代收代繳稅款。這里所說的委托加工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加工消費品,應按照受托方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出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原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示例】
1. A酒廠3月份委托B酒廠生產酒精30噸,一次性支付加工費9 500元。已知A酒廠提供原料的成本為57000元,B酒廠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酒精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5%。則該批酒精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是( )元。
A. 50000 B. 60000 C. 70000 D. 63333.33
【答案】D【解析】故該批酒精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57000+9500)/(1-5%)=63333.33元。
2.下列各項中,可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規(guī)定征收消費稅的有( )。
A.受托方代墊原料,委托方提供輔助材料的
B.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的
C.受托方負責采購委托方所需原材料的
D.委托方提供原料、材料和全部輔助材料的
【答案】BD【解析】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須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料加工的消費品。選項AC兩項中加工所需原材料均屬受托方提供,故不能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征收消費稅。
(四)進口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納稅人,應在消費品報關進口后,按照規(guī)定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核定的關稅計稅價格。
【示例】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的進口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
A.關稅完稅價格/(1-消費稅稅率)
B.(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C.關稅/(1+消費稅稅率)
D.(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答案】D【解析】因消費稅設計為價內稅,故實行從價定率辦法的進口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2.某外貿進出口公司2005年3月進口100輛小轎車,每輛車關稅完稅價格為人民幣14.3萬元,繳納關稅4.1萬元。已知小轎車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8%。該批進口小轎車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
A.76 B.87 C.123 D.160
【答案】D【解析】應納消費稅=[(14.3+4.1)/(1-8%)]×8%×100=1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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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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