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招選考試科目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時事,主要參考用書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學習指導》(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規(guī)劃審定,中國鐵道出版社出版,1999年7月版),《公共基礎知識學習輔導》(河南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編寫,中國人事出版社2001年10月版)。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試知覺速度與準確性、數(shù)量關系、言語理解及運用、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參考用書為《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規(guī)劃審定,中國鐵道出版社出版,1999年7月版)。公安基礎知識包括公安基礎理論和公安業(yè)務知識,參考用書為《公安基礎知識》(公安部政治部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2001年1月版)。
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直接進入面試,其筆試成績按報考該職位人員的筆試最高成績計算;獲得博士學位的畢業(yè)生經(jīng)體檢、考核和政審合格后直接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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