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合同依法成立之時就是合同生效之日,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
2.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下列情形合同有效:1)經過其法定代理人追認的合同;2)純獲利益的合同;3)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相對人可在1個月內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2) 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
1) 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情形,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2) 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情形,表見代理是善意相對人通過被代理人的行為足以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3)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的效力,除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該代表行為有效。
4) 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合同的效力,一般無效,但經權利人追認的或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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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