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造價員考試,全面的了解造價員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造價員考試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發(fā)生爭議后,在一般情況下,雙方都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xù),保護好已完工程。當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可停止履行合同:
( l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xié)議停止施工;
( 2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 3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相關文章: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