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初中學業(yè)考試大綱
(化 學)
一、考試性質
初中化學學業(yè)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yè)生是否達到《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規(guī)定的化學學科學習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yè)標準的主要依據(jù),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jù)之一。
二、命題依據(jù)
以《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為指導,以《2016年福建省初中學業(yè)考試大綱(化學)》為依據(jù),結合初中化學教學實際進行命題。
三、命題原則
貫徹教育部有關中考命題改革的意見,落實省教育廳有關中考命題文件的精神。命題時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導向性:正確發(fā)揮考試對教學的導向作用,凸顯學科特點、加強實驗教學,引導教師改進課堂教學,以學生為本,讓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活、提升科學素養(yǎng)。
2.基礎性:面向全體學生,加強考查初中化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學科思想與方法,考試內(nèi)容應注意選擇學生熟悉的、發(fā)生在身邊的化學問題和對學生后續(xù)學習有用的知識。
3.時代性:關注初中化學與技術、社會、環(huán)境的關系,考查學生的化學學科素養(yǎng)和化學學習能力。
4.開放性:適當增加開放性試題,做到試題形式、思維過程、答案標準多樣化,注重考查學生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探究能力,尊重和促進學生的個性化發(fā)展。
5.科學性:嚴格按照命題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命題,控制主、客觀題比例,把握試卷的長度,留給學生充分思維和解答的時間。試題要科學、嚴謹,避免出現(xiàn)知識性、技術性的錯誤。
四、考試內(nèi)容
(一)對化學學習能力的要求
1.獲取信息的能力
能夠通過對簡單的化學事實(實驗現(xiàn)象、模型圖表及自然界、社會、生產(chǎn)、生活中的化學現(xiàn)象)的觀察,準確提取有效信息,并與已有知識整合的能力。
2.分析和解決(解答)簡單化學問題的能力
(1)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簡單的化學現(xiàn)象進行解釋的能力;
(2)能夠運用所學知識對簡單的化學問題進行推理與判斷的能力;
(3)能夠將分析、解決問題的過程與結果,用文字、圖表和化學語言表述的能力。
3.化學實驗與探究的初步能力
認識科學探究的基本過程與要素,了解觀察、實驗等基本方法,初步形成基本的化學實驗技能,具有設計簡單化學實驗方案,并能完成一些簡單化學實驗的能力。
(二)對學習目標的要求層次
1.認知性學習目標的水平
A:知道、記住、說出、列舉、找到
B:認識、了解、看懂、識別、能表示、懂得
C:理解、解釋、說明、區(qū)分、判斷、簡單計算
2.技能性學習目標包含“模仿操作、初步學習”到“獨立操作、初步學會” 兩個由低到高水平的要求。
3.體驗性學習目標可有機結合認知性學習和技能性學習內(nèi)容進行考查。
(三)考試內(nèi)容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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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