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咨詢工程師考試培訓講義梳理:程項目貨物采購合同管理
程項目貨物采購合同管理
一、貨物采購合同的當事人
包括買方和賣方。
二、貨物采購合同的標的
貨物采購合同的標的是貨物,包括工程建設所需要的供水、供電管線,消防設施等設備,機械、儀表和相關配件、備件,以及水泥、磚瓦石料、鋼筋、木料、玻璃等工程建設所必需的重要設備和材料。
三、設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范圍
賣方應根據(jù)供貨要求、中標設備技術性能指標的詳細描述、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計劃等合同文件的約定向買方提供合同設備、技術服務和質保期服務。
合同設備指賣方按合同約定應向買方提供的設備、裝置、備品、備件、易損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軟件或其他輔助電子應用程序及技術資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二)合同價格與支付
1.合同價格
合同協(xié)議書中載明的簽約合同價包括賣方為完成合同全部義務應承擔的一切成本、費用和支出以及賣方的合理利潤。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簽約合同價為固定價格。合同價格指賣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金額。
2.合同價款的支付
除合同另約定外,買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和比例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
(1)預付款。28日內,10%。
(2)交貨款。28日內,60%。
(3)驗收款。28日內,25%。
(4)結清款。28日內,5%。
交貨款的4項單據(jù):
1)賣方出具的交貨清單正本一份;
2)買方簽署的收貨清單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廠質量合格證正本一份;
4)合同價格100%金額的增值稅發(fā)票正本一份。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在買方向賣方支付驗收款的同時或其后的任何時間內,賣方可在向買方提交買方可接受的金額為合同價格5%的合同結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結清款,買方不得拒絕。
(三)監(jiān)造及交貨前檢驗
1.監(jiān)造
合同約定買方對合同設備進行監(jiān)造的,雙方應按下列規(guī)定履行:
(1)在合同設備的制造過程中,買方可派出監(jiān)造人員,對合同設備的生產制造進行監(jiān)造,監(jiān)督合同設備制造、檢驗等情況。監(jiān)造的范圍、方式等應符合供貨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約定。
(2)買方監(jiān)造人員可到合同設備及其關鍵部件的生產制造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造,賣方應予配合。買方監(jiān)造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3)賣方制訂生產制造合同設備的進度計劃時,應將買方監(jiān)造納入計劃安排,并提前通知買方;買方進行監(jiān)造不應影響合同設備的正常生產。賣方應提前7日將需要買方監(jiān)造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造事項通知買方;如買方監(jiān)造人員未按通知出席,不影響合同設備及其關鍵部件的制造或檢驗,但買方監(jiān)造人員有權事后了解、查閱、復制相關制造或檢驗記錄。
(4)買方監(jiān)造人員在監(jiān)造中如發(fā)現(xiàn)合同設備及其關鍵部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則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賣方應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設備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造成的延誤由賣方負責。
(5)買方監(jiān)造人員對合同設備的監(jiān)造,不視為對合同設備質量的確認,不影響賣方交貨后買方依照合同約定對合同設備提出質量異議和(或)退貨的權利,也不免除賣方依照合同約定對合同設備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2.交貨前檢驗
(1)合同設備交貨前,賣方應會同買方代表根據(jù)合同約定對合同設備進行交貨前檢驗并出具交貨前檢驗記錄,有關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2)賣方應提前7日將需要買方代表檢驗事項通知買方;如買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響合同設備的檢驗。若賣方未依照合同約定提前通知買方而自行檢驗,則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暫停發(fā)貨并重新進行檢驗,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造成的延誤由賣方負責。
(3)、(4)對比監(jiān)造理解。
(四)包裝和標記要求
1.包裝
賣方應對合同設備進行妥善包裝,以滿足合同設備運至施工場地及在施工場地保管的需要。
2.標記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個側面以不可擦除的、明顯的方式標記必要的裝運信息和標記,以滿足合同設備運輸和保管的需要。
(五)交貨條款
賣方應根據(jù)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和批次在施工場地車面上將合同設備交付給買方。買方對賣方交付的包裝的合同設備的外觀及件數(shù)進行清點核驗后應簽發(fā)收貨清單,并自負風險和費用進行卸貨。買方簽發(fā)收貨清單不代表對合同設備的接受,雙方還應按合同約定進行后續(xù)的檢驗和驗收。
合同設備的所有權和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賣方轉移至買方,合同設備交付給買方之前包括運輸在內的所有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時間數(shù)據(jù):7天。
(六)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考核、驗收
1.開箱檢驗
(1)合同設備交付后應進行開箱檢驗,即合同設備數(shù)量及外觀檢驗。開箱檢驗在合同約定的下列任一時間進行:
1)合同設備交付時;
2)合同設備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內。
如開箱檢驗不在合同設備交付時進行,買方應在開箱檢驗3日前將開箱檢驗的時間和地點通知賣方。
(2)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施工場地進行。開箱檢驗由買賣雙方共同進行,賣方應自負費用派遣代表到場參加開箱檢驗。
(4)如果賣方代表未能依約或按買方通知到場參加開箱檢驗,買方有權在賣方代表未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開箱檢驗,并簽署數(shù)量、外觀檢驗報告,對于該檢驗報告和檢驗結果,視為賣方已接受,但賣方確有合理理由且事先與買方協(xié)商推遲開箱檢驗時間的除外。
(7)開箱檢驗的檢驗結果不能對抗在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考核、驗收中及質量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的合同設備質量問題,也不能免除或影響賣方依照合同約定對買方負有的包括合同設備質量在內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2.安裝、調試
3.考核
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時,為賣方進行考核的機會不超過三次。如果由于賣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性能考核指標,則買賣雙方應就合同的后續(xù)履行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約定了或雙方在考核中另行達成了合同設備的最低技術性能考核指標,且合同設備達到了最低技術性能考核指標的,視為合同設備已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買方無權解除合同,且應接受合同設備,但賣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進行減價或向買方支付補償金。
如由于買方原因合同設備在考核中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性能考核指標,則賣方應協(xié)助買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時,為買方進行考核的機會不超過三次。
4.驗收
(1)如合同設備在考核中達到或視為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則買賣雙方應在考核完成后7日內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驗收日期應為合同設備達到或視為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的日期。
(2)如由于買方原因合同設備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買賣雙方應在考核結束后7日內簽署收款支付函。
賣方有義務在驗收款支付函簽署后12個月內應買方要求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協(xié)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在上述12個月的期限內,如合同設備經(jīng)過考核達到或視為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則買賣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
(3)如由于買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設備交貨后6個月內未能開始考核,則買賣雙方應在上述期限屆滿后7日內簽署驗收款支付函。
賣方有義務在驗收款支付函簽署后6個月內應買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圍的技術服務,協(xié)助買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且買方無需因此向賣方支付費用。
在上述6個月的期限內,如合同設備經(jīng)過考核達到或視為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則買賣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
(4)在第(2)項和第(3)項情形下,賣方也可單方簽署驗收款支付函提交買方,如果買方在收到賣方簽署的驗收款支付函后14日內未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則驗收款支付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5)合同設備驗收證書的簽署不能免除賣方在質量保證期內對合同設備應承擔的保證責任。
(七)質量保證期和質保期服務
除供貨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約定外,合同設備整體質量保證期為驗收之日起12個月。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合同設備出現(xiàn)故障,賣方應自負費用提供質保期服務,對相關合同設備進行修理或更換以消除故障。更換的合同設備和(或)關鍵部件的質量保證期應重新計算。但如果合同設備的故障是由于買方原因造成的,則對合同設備進行修理和更換的費用應由買方承擔。
時間數(shù)據(jù):7日、24h、48h。
(八)賣方的保證
(九)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
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賣方遲延交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從遲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遲延交付違約金為遲交合同設備價格的0.5%;
(2)從遲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遲延交付違約金為遲交合同設備價格的1%;
(3)從遲交第九周起,每周遲延交付違約金為遲交合同設備價格的1.5%。
在計算遲延交付違約金時,遲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算。遲延交付違約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價格的10%。
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不能免除賣方繼續(xù)交付相關合同設備的義務,但如遲延交付必然導致合同設備安裝、調試、考核、驗收工作推遲的,相關工作應相應順延。
3.買方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同上。
(十)爭議的解決
同前。
四、材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范圍
賣方應根據(jù)供貨要求、中標材料質量標準的詳細描述、相關服務計劃等合同文件的約定向買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關服務。
相關服務指在質量保證期屆滿前賣方提供的與合同材料有關的輔助服務,包括簡單加工、解決合同材料存在的質量問題,以及為買方檢驗、使用和修補合同材料進行的技術指導、培訓、協(xié)助等。
(二)合同價格
合同協(xié)議書中載明的簽約合同價包括賣方為完成合同全部義務應承擔的一切成本、費用和支出以及賣方的合理利潤。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供貨周期不超過12個月的簽約合同價為固定價格。供貨周期超過12個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時材料價格變化超過合同約定的幅度的,雙方應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調整方法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三)交貨條款
同前。
(四)質量保證期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材料的質量保證期自合同材料驗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驗收證書或進度款支付函簽署之日起12個月止(以先到的為準)。
質量保證期屆滿且賣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質量保證期內義務后,買方應在7日內向賣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質量保證期屆滿證書。
五、貨物采購合同的履行
貨物的生產過程,是履行貨物采購合同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與工程采購不同,貨物采購合同簽訂后要實行催交和現(xiàn)場監(jiān)造與檢驗,這是貨物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證,是貨物招標投標工作的延續(xù)。
(一)催交
催交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督促供貨人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要求提供貨物和技術文件,以滿足現(xiàn)場施工安裝的需要,故催交工作貫穿于合同簽訂后直到貨物制造完成,并具備出廠檢驗合格的全過程。催交工作的重點是保證貨物生產制造的進度和工期,催交工作是貨物采購必不可少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催交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催促供貨。供貨人按照合同規(guī)定,及時向購貨人提交一份詳細的制造進度表,明確交貨日期,以便購貨人催交工作的開展。
(2)檢查供貨。檢查供貨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購和準備進展情況,并檢查供貨人主要外協(xié)配件和配套輔機的采購進展情況。
(3)檢查設備、材料的制造、組裝、試驗、檢驗和裝運的準備情況。檢查各關鍵工序是否按生產計劃進行。催交人員應不斷評估供貨人的進度狀態(tài),確保全部關鍵控制點的進度按期進行。
(二)現(xiàn)場監(jiān)造與檢驗
購貨人需要派遣咨詢工程師在制造廠家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造與檢驗,包括對原料材料進貨的檢驗、設備制造加工監(jiān)造檢驗、組裝和中間產品的監(jiān)造檢驗、整體貨物性能的監(jiān)造檢驗、包裝監(jiān)造檢驗、運輸條件檢驗等。
1.監(jiān)造與檢驗的主要內容
(1)咨詢工程師的職責就是保證貨物的質量和制造進度。
(2)咨詢工程師應掌握貨物采購合同的全部內容,并據(jù)此制定監(jiān)造檢驗計劃,列出重點監(jiān)造檢驗目錄。
(3)在貨物制造開始之前,咨詢工程師要組織召開協(xié)調會議。
(4)貨物制造工作中,監(jiān)造與檢驗的方法一般是目檢、實測、記錄、照相等。
(5)貨物制造完畢后,咨詢工程師應參加全面的質量驗收。
(6)根據(jù)具體情況,也可聘請有資格和有信譽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承擔貨物的檢驗工作。
(7)設備、材料運抵施工現(xiàn)場后,主持倉儲的管理人員要開箱檢驗,合格后方能入庫。
2.監(jiān)造與檢驗的要求
【例題】(2011年真題)貨物現(xiàn)場監(jiān)造工作中,咨詢工程師的工作主要有( )。
A.聘請有資格的檢驗機構承擔檢驗工作
B.根據(jù)貨物采購合同制訂監(jiān)造檢驗計劃
C.設備制造開始后組織召開制造廠協(xié)調會議
D.設備制造完畢后做好出廠前檢驗測試
E.了解制造廠質量保證體系文件實施情況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貨物采購合同的履行。選項C表述錯誤,應當是在貨物制造開始前,咨詢工程師要組織召開協(xié)調會議。參見教材P198。
【例題】(2014年真題)貨物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方駐廠代表催交工作的重點是保證貨物生產的( )。
A.安全
B.原料供應
C.進度
D.成本控制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貨物采購合同的履行。催交工作的重點是保證貨物生產制造的進度和工期,在催交的過程中,駐廠代表及時地發(fā)現(xiàn)制造過程中的問題,并且能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改正措施,以防止進度拖延。參見教材P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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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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