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小產
大綱要求:
墮胎、小產的定義
病因病機
鑒別診斷
辨證論治
預防與調護
墮胎、小產
定義:妊娠12周內(3個月內)胚胎自然殞墮者稱“墮胎”。
妊娠12-28周內胎兒已成形而自然殞墮者稱“小產”或“半產”。
分別相近于西醫(yī)學的早期流產和晚期流產。
病機:沖任損傷,胎結不實,胎元不固,而致胚胎、胎兒自然殞墮離宮而下,多由胎漏、胎動不安發(fā)展而來。
病因:腎氣虛弱、氣血不足、熱病傷胎和跌仆傷胎。
鑒別診斷:本病診斷的關鍵是妊娠物是否完全墮出或產出,需與異位妊娠、葡萄胎相鑒別,經(jīng)婦科檢查、B超、后穹隆穿刺多可區(qū)分。
辨證論治
本病的治療原則以下胎益母為主,若胎墮完全者應按產后處理,宜調養(yǎng)氣血為主。
胎墮難留證:妊娠早期,陰道流血逐漸增多,色紅有塊,小腹墜脹疼痛,或妊娠中晚期,小腹疼痛,陣陣緊逼,會陰逼脹下墜,或有羊水溢出,繼而陰道下血量多,或伴心悸氣短,面色蒼白,頭暈目眩;舌質正常或紫黯,舌邊尖有瘀點,脈滑或澀。
治法:祛瘀下胎。
方藥:脫花煎或生化湯加益母草。
胎墮不全證
主要證候:胎殞之后,尚有部分組織殘留于子宮,陰道流血不止,甚至出血如崩,腹痛陣陣緊逼;舌淡紅,苔薄白,脈沉細無力。
治法:活血化瘀,佐以益氣。
方藥:脫花煎加人參、益母草、炒蒲黃。
鑒別二證:胎墮難留證是妊娠早期,胎未下。
而胎墮不全證是胎已墮。
劉氏婦科證治歌訣:
墮胎小產莫慌張,二證皆用脫花方。
胎墮難留加益母,不全再加參蒲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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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